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试行)》(启教发〔2017〕30号)规定,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其中初任校长、副校长职务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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