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暂行办法》(启教人〔2017〕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内公开选调学科研训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研训员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目前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或者启东市学科带头人以上优秀教育人才,或者启东市学科中心组成员,或者取得过启东市优课、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奖励。
6.年龄及职称等要求:
40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资格;
45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资格。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4.党规党纪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序号 |
选调对象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初中化学 研训员 |
化学类
(或生化类) |
具有三届以上初三(或高三)教学经历 |
2 |
电化教育 研训员 |
信息技术教育类 |
具有3年以上信息技术教学经历 |
3 |
小学科学 研训员 |
不限 |
具有5年以上小学科学(或其他学段相近学科)专(兼)职教学经历 |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大厦614办公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学科研训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③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报名者本人优秀教育人才及教育管理、教学、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查:市教师发展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选调挂职。考试分模拟上课(50分)和结构化面试(50分),模拟上课结束后进行面试。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理念、组织协调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察人数与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成绩出现同分一同进入考察。
(四)拟选调。根据成绩与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选调挂职人员名单,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挂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已取得乡村教师职称资格证书,但评聘不满5年的教师,选调录用后需重新参加评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原则。
2.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4.选调人员挂职后,原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和绩效考核等由原单位负责。
5.挂职时间暂定2年,市教师发展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提前结束或延长选调时间。
6.本《公告》由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356967(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