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工作部署,按照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和内外资项目一致原则,从4月11日起,除《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内需核准的外资项目外,其他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
网上填报,全程“不见面”。以前建设单位需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上传材料的同时,还需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再到窗口取项目备案文件。此次改革后建设单位只需通过平台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即可,全程“不见面”。
即报即办,告知即备案。所有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前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基本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收到项目基本信息即完成备案。
方便快捷,“自助式”备案。项目单位可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备案证明或要求备案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备案证明,作为企业已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的凭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从此正式告别“红头文件”。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深化改革做好外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外资项目服务水平,确保稳外资重点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