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启东户籍或启东籍生源。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启东市教育局509办公室(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
3.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应聘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或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报名人员收取考试费用50元/人。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文写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组织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笔试按照招录岗位人数的1:3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教育局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性质属机关编外劳务人员。一经聘用,工资按启东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第二档执行。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咨询电话:80923714。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