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暂行办法(试行)》(启教发〔2017〕3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李春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 春,现任第一中学政教处副主任,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江苏启东人,本科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入党。拟任开发区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教育体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3-80923701,8092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