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体育馆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体育事业,品行端正;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体育专业院校毕业或一级以上运动员;
6.启东户籍或启东籍生源。
二、招聘岗位
体育馆管理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启东市体育馆办公室(启东市人民西路1379号)。
3.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应聘岗位需要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或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市体育馆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计算成绩时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 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市体育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性质属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启东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市体育馆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政策咨询
《公告》由启东市体育馆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322123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体育馆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