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克强总理来江苏考察,第一站就在常州与多家企业就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进行“站谈”。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的政策会给江苏制造业企业带来怎么样的利好?江苏税务部门又将如何尽快落实这一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单的说就是在企业实际发生研发支出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多扣除一部分,所以研发投入越多,扣除的就越多,企业交的税就相应越少,对企业来说就是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这一制度性安排目的是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促进企业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将是一个重大的利好。
这项政策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以来力度最大的一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所有企业按75%加计扣除再延长三年,也就是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将制造业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支出,在税前就可以扣200万元;
三是享受优惠的时点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提前至当年10月预缴时就可以享受。
正如总理所说的,就是通过税收优惠、市场化的办法,公平普惠地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项制度性安排,目的就是给市场主体一个稳定预期,增强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的动力,同时也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我省是制造业大省,应该说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2020年,全省预计将有近5万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计扣除额达到1760亿元,折合减税约440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有3万多户享受,折合减税320多亿元。新政扩围后,预计2021年度全省将有6万多户的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折合减税540亿元左右,新增减税超过100亿元。其中,制造业将有近4万户企业享受,折合减税400亿元左右。作为制造业大省,这项政策的落地施行,无疑为江苏企业带来“看得见”的利好,以及“看不见”的创新动力和信心。
为了确保这项好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我们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主动甄别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等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对象,自动精准推送,实时跟踪监测,由“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做到应知尽知。帮助企业完善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户,鼓励企业尽早享受优惠,由“次年享受、一年一次”变为“当年享受,一年两次”,对以前年度未享受的,给予最长三年追溯享受,做到应享尽享。同时加快审核速度,提高服务效率,确保企业快办快享,有效节约现金流,增强企业的便利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