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上午,在外省市返宁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阳性,1例密切接触者阳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启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样本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1(普通型):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武夷水岸家园南区。
确诊病例2(普通型):病例1的妻子,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武夷水岸家园南区。
无症状感染者:病例1的外孙女,现住江宁区东山街道安和家园。
截至3月10日8时20分,3名阳性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南京市第二医院隔离医学治疗,市、区立即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人员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并已对相关小区采取封控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从涉疫地区返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同时广大市民要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专家提醒
一、凡近14天内有重点关注城市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在抵宁后,需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对相关人员,将分类采取以下三项防控措施:
1、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进行7天(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市区之日起)严格健康监测,强化核酸检测“7天3检”(第1、3、7天各检测1次),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
3、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对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上述人员在我市旅居,应进行7天的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重点关注城市”列表可在“健康南京”公众号每日疫情通报中查阅。
二、非必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应在出发前和返回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各单位非必要不安排员工赴近期有阳性感染者所在城市出差,及时掌握外地返宁员工旅居史、行程史等信息,并主动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持续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大对苏康码、行程码的查验力度,发现苏康码异常人员,要及时上报,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妥善处置,对行程码带星号人员,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记录。不能提供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六、故意隐瞒、未及时报备或不遵守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江宁发布
编辑:云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