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信息港,一起 看启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金秋助学行动”启动

2019-07-08 来源:启东日报

从市总工会获悉,2019年度“金秋助学行动”即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将获得助学金。 据悉,本次金秋助学的对象和标准与往年有较大不同。今年,将按照特困职工子女就读学校的不同层次实施金秋助学。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

从市总工会获悉,2019年度“金秋助学行动”即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将获得助学金。

据悉,本次金秋助学的对象和标准与往年有较大不同。今年,将按照特困职工子女就读学校的不同层次实施金秋助学。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大专及以上)学生,助学标准6400元/人;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助学标准4000元/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标准2000元/人;幼儿教育阶段学生,助学标准1000元/人。2019年度市困难职工家庭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助学标准为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1500元/人、大专及以上3000元/人。

“金秋助学行动”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职工可按照要求,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供全套材料进行申报,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可向社区或街道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子女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注明年级、班级以及今后该校毕业时的学历)。

另外,今年市总工会对重大疾病援助的申报也已开始。市总工会审定的2019年度特困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障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个人负担费用达1000元以上的,按医药费用中实际自费金额救助,最高救助20000元。市总工会审定的2019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障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个人负担费用5000~30000元的,大病救助标准5000元;30000元以上的,大病救助标准10000元。

申报大病援助的职工需提供患病成员的医疗病历证明以及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治疗费用(医药费自付部分)单据复印件。

(黄晓燕 曹健)


相关资讯

    暂无相关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