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空气环境质量,5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围绕“全面禁烧,全年禁烧”的整体目标,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确保不出现南通市第一个火点,确保不被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全面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此次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2019年5月21日至6月30日、10月20日至11月30日。全市域禁烧秸秆,重点区域包括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学校、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主城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
(黄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