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我市正式发布实施政务服务综合标准,明确规范了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办事制度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信息化平台建设标准。
本标准体系含4大体系17个子体系772项标准,涵盖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服务提供、服务规范、服务监督、考核评价等各环节,以及面向公众的各个要素。此外,标准还对窗口物品、设施设备提出了科学摆放、定位、定量的管理要求,力求服务现场管理更加科学、清晰、精准。在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编制过程中,各进驻窗口、镇村、12345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积极收集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涉及服务窗口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正在实施的各项制度、规范,把符合实际且运行成熟的制度、岗位、事项工作要求用标准形式固定下来。
此外,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还着力整合和建立提升高效能的工作运行机制,我市的重大项目代办帮办机制、市场准入领域一窗受理证照联办机制、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综合预审和容缺受理机制、12345“一号答”等政务服务亮点特色工作机制,正由之前的遍地开花逐步形成标准化整体效应。
(张建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