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3月1日上午,市行政审批局颁出《条例》施行后的首张新版营业执照。
当天上午,市民王先生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更名,以及变更经营范围等业务。从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到所有手续办结,仅花了20多分钟。拿着新的营业执照,王先生连连赞叹新政出台后,业务办理变得更加流畅便捷。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最大限度提炼、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共同适用的制度规范,明确了登记原则、登记类别、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等方面的共同规则,彻底改变了原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分散的现状。
《条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亮点:登记准入更便捷更优化,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制度。注销退出更便利,增加简易注销程序的规定。首设歇业制度,可以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休眠”。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朱俊俊 周凡 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