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0日开始,启东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专项行动。首批21口非法深井已被依法取缔。
遵照由国务院颁布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地下水管理条例》,为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启东市水务局日前发出《关于开展非法取用地下水自纠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启东市各镇、园区,以及街道办,对辖区内洗车场、洗浴场、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养殖基地等易发、频发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行业,开展全面系统的摸排、登记、上报工作。
针对沿江沿海区镇南美白对虾等水产养殖面广量大,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相对多发的特点,第一战役先从惠萍、吕四、合作、王鲍等几个沿江沿海区镇开打。1月10日至14日,由启东市水资源所、水政执法大队联合区镇,根据初步摸排的线索,深入水产养殖基地,展开现场执法查证清理。据初步统计,截止1月14日晚前,已有21口非法深井被取缔。
水资源所所长周丽,在执法现场向业主及围观群众因势利导作普法宣传:保护水资源,我们有国家《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三条“红线”,未经许可擅自开釆,扰乱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必将受到处罚。以此为限以此为戒,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取用水法规。今后如发现偷釆“回潮”,我们将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