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高全市托育机构服务水平和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12月14日下午,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2021年全市托育机构备案暨安全培训工作推进会,全市29家托育机构负责人(不含幼儿园)参加会议。
会议内容涵盖了托育机构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卫生评价的流程、内容和要求,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指导,消防安全、应急逃生等相关知识。
会上,各机构负责人认真聆听,并结合自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惑,积极向专家请教,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
会上,市卫健委副主任茅东华向 “科学育儿 呵护成长”公益服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茅东华主任强调,一要认识到备案工作的必要性。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托育机构的法律责任,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备案工作的必要性。二要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机构要坚决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聚焦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环节,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要认识到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各机构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相关制度,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无死角,保障婴幼儿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