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奖励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资助奖励范围包括专利创造、保护、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业四个方面,旨在综合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全社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办法》突出启东市对企业发明专利创造的扶持力度以及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性,按照规定,启东市对同一年度内获得一件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8000元/件,获得两件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18000元/件,获得三件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20000元/件,获得八件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另额外奖励5万元。
《办法》倡导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参加国家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政府专利奖项评选以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申报高价值专利示范中心和战推项目。对成功开展上述工作的企业,《办法》均有规定相应奖励。
《办法》设置企业专利维权援助专项资金,对企业为维护自身专利权益而采取的诉讼行动提供资金援助。援助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主动提起国内外专利诉讼(行政处理),处理终结,获得胜诉的;二是被动应对涉外专利诉讼(行政处理)获得胜诉或对方撤诉的;三是为开拓市场,扫除创新发展障碍,发起(对市外)专利无效复审请求,涉案专利无效决定成立生效的。
《办法》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情形作出规定,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启东,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推动我市发明专利实现量质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