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我市开出首张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车罚单,也是南通地区首张。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据此,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住建、公安等多部门对御河湾小区、凯洪家园C区等高层住宅小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小区各楼道醒目位置均张贴了《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集中治理的公告》。在翡翠苑小区,发现一名业主在楼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依据相关规定,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车主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应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自觉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
(朱俊俊 王凯 徐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