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启东市行政审批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着力营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和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的满意度、社会各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
一、百花齐放,法制宣传深入人心
针对办事对象、普通群众、重点企业三类不同群体,市行政审批局通过代办帮办上门服务、发放宣传单、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区活动、“六方共管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法律素养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度。
二、多措并举,“三项制度”成效显著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紧抓现场核查、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确定等关键环节,突出对许可执法的规范、公正、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2019-2020年度列入本局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共28项,共审核企业开办、娱乐场所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等许可、备案材料728份,依靠法制审核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许可工作细则》,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高标准规范基层赋权事项的执行,事前以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为载体,对本局63个行政许可事项、21个其他权力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更新、适时维护,通过南通行政执法统一平台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公示;事中对办件的主要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事后及时将行政许可结果向社会公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是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明晰、期限明确,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四是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厘清镇(区)与局的职责边界;加强对镇(区)审批人员三项制度执行和赋权事项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审批服务能力水平;不定期对镇(区)行政执法案卷、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列入基层考核,督促基层赋权事项执行公正、规范。
三、强化监督,2个《条例》贯彻落实
以《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推进法治化政务服务工作和创造更优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督促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通过一系列法制工作举措来强化对业务科室的法制指导和监督。
四、赋权放权,镇(区)审批事项细致指导
按照“应放尽放”原则,2020年对启东市三个省级开发区开展新一轮放权工作,共计赋权行政审批类事项51项,公共服务类4项。按照省《赋权指导目录》,结合启东市实际,全面明确各镇(区)本级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同步依法向镇(区)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共梳理确认赋权镇(区)的行政权力事项17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6项,镇(区)本级行政审批类事项25项,镇(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64项,形成镇级政府部门权力“一张清单”,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方便办”,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