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一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开出首张职业健康罚单,并已执行到位,标志着我市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由原安监部门移交至卫生健康部门后,启东市卫生监督所已正式依法履行新的监管职责。
今年7月份,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南通市疾控中心报告:启东市辖区内一用人单位一名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随后,启东市卫生监督所对该单位进行取证调查,发现该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存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其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发现职业病人后未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等违法行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启东市卫生监督所将以开展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执法,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开创新局面,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沙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