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全面落实市扫黑办要求,深入推进各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近日,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分组对我市城区50个物业项目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张贴通告、沿街围墙增设固定展板、会议落实等多种方式推进物业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共发放传单和海报3428份,悬挂横幅80条,电子屏25个,公益广告牌36个,宣传橱窗公开栏65个,收到线索1条。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的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扩大群众知晓度;二是全面摸排线索,立足“市、街道(镇园区)、社区”三级管理网络节点,建立上下畅通、动态掌握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镇园区)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积极举报行业内以及干扰企业正常开展服务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物业服务企业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纳入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进行惩戒;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属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月24日前报送本月物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数据统计月报,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彻底铲除物管领域黑恶势力,全面整治行业违法违规乱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构建物管领域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降低物业行业信访投诉率,提升业主安全感、满意度,构建业主安居乐业,社区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什么是物业管理领域黑恶势力?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以垄断经营的方式为业主强制指定搬运服务。以不服从指定搬运或者不缴纳搬运进场费用为由设置障碍,影响业主对所购住宅及公共设施的正常入住和使用。强行指定装修公司或使用装修材料等。
二是干扰和破坏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在小区通过微信群、QQ群或其他方式散布不实谣言,抢夺票箱,误导或阻止业主投票等。
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权钱交易损害业主利益,非法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资金。如行贿受贿、暗箱操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介绍小区工程项目、挪用或侵占业主共有资金等。
四是强制收取业主或单位钱财。利用小区公共资源敲诈业主或其他单位钱财、运用不法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强制收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进场费和管理费、纵容违法装修等。业主或其他人员强制收取或敲诈物业公司钱财的。
五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中,涉黑垄断、影响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六是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交接。未达成交接协议、不服从协调、不走司法途径强行进行物业交接引发冲突。
七是采用非法手段信访,非理性维权。煽动业主采用堵路、堵车、堵门等方式群体信访,到政府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八是不服从、不配合、不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强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协调会议、拒不移交相关资料、拒不执行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