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发改委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并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0项,涉及17个行业主管部门。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家、省已经公布免征和暂停征收的项目不在《收费目录》中。
《目录清单》中所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截至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并通过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了解各项政策。
此次目录清单公布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发改委将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适时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增强收费透明度。(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