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启动了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不仅关系到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也是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减少劳动争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一、审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审查内容
主要审查各类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三、审查流程
1、打开浏览器,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jshrss.gov.cn/bsdt/),首页-热点服务-书面审查:
或微信扫描二维码:
2、去年已进行网上书面审查的单位,直接点击单位登录进入申报界面。今年新申报的单位,点击注册单位用户,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并跳转到登录页面。
3、点击书面审查申报,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1)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填报各项数据,确保单位基本信息完整正确,填报数据项前后逻辑关系符合要求。填写完成并无误后,请点击选择提交。
(2)市人社局在收到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3)用人单位提交后可以进行书面审查进度查询。如审核未通过,应根据要求进行完善。如审核通过,可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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