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9月10日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进“放管服”新举措,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措施,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不再审核收存。跨省异地检验措施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此外,车管所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陆续引入自助拍照机、自助业务办理机,推行窗口业务无纸化,手机支付功能等,并积极联系启东电视台、启东日报等本地媒体向市民公告以扩大知晓率,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