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积极探索耕地保护新举措,在全市建设用地项目开发中实施耕作层剥离制度,实现“移土肥田”。一是明确政策依据,细化剥离规程。研究耕作层表土剥离工作的政策依据、符合剥离的土壤类型、剥离项目实施技术规程等各项要求,确保剥离层熟土质量达标,剥离规定深度60公分。二是前置剥离条件,锁定责任主体。对符合表土剥离的建设用地,在挂牌出让条件中将表土剥离作为前置条件,明确实施主体是开发建房方,在开发建设中要对表土先行剥离、妥善存放,不能流失和浪费。三是鼓励与激励并重,有效提升土地复垦整理质量。针对剥离层储存和运输等环节费用较高的现实问题,制定扶持政策和专项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做好耕作层剥离工作;统筹安排,科学利用,将剥离的耕作层统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临时用地复垦以及土地整治等项目,真正做到耕地保护“数质”并举。到目前为目止,全市已剥离耕作层土方45000立方米,项目分别涉及寅阳、南阳、汇龙等5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