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和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通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排污信息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环管[2020]4号)有关规定,全市所有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的行业的相关企业应当在2020年7月20日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登记(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per-mit.mep.gov.cn)进行许可证申请或排污登记。
《管理名录》具体内容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01/t20200103_757178.html)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如果企业对照管理名录后仍不清楚自己的管理类别,请至各企业所属镇区管委会环保办或联系技术咨询第三方单位咨询。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8月开始我局将对应当申领但未申领许可证或应进行排污登记但未进行登记的企业依法查处。
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启东生态环境局以及各镇区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原则上核发机关都提倡企业自主进行排污许可资料填报,如企业确有需要聘请第三方协助填完。千万注意!由于部分第三方机构业务能力欠佳,极大影响填报进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在聘请第三方过程中,请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寻求靠谱的第三方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