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势,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8月3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号召广大市民一旦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8月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全市零售药店停售“四类”药品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执法监督检查。9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江苏百佳惠瑞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海路店,该店“四类”药品已全部下架。执法人员对相关药品进行清点后,在存放药品的存储柜上贴上封条封存(如图)。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药房门口摆放着一张折叠桌和一台测温仪,药店工作人员要求每一位进店购药的市民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并测量体温。“对苏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或体温超过37.3℃的市民,我们会拒绝其进店,并引导其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门店经理丁卫说。
在随后的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各零售药店均已严格执行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要求,并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将对全市零售药店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歇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科长姜颖介绍,如发现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
(朱俊俊 王凯 王海兵 陈率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