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流程,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如在本市范围内就业时,必须由用人单位先向医保中心申报名单,中心核对后通知个人凭原始发票、身份证于当月25日之前到医保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后方可由新录用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如参保对象未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将影响新单位调入手续的办理,造成参保单位、参保对象多次往返窗口办理业务。为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更高效地为参保者提供服务,我中心对该业务流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医保中心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名单,对已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核对无误后打印《启东市医疗保险退费核批单》给单位经办人,由新录用单位直接办理调入手续。再由单位经办人通知个人凭原始发票、《启东市医疗保险退费核批单》、身份证于核批手续一个月内到医保窗口办理领款手续。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节省了大把时间,这一举措得到广大参保单位的一致好评。
( 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