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
2018年4月1日起,医保就医结算只能使用省社保卡,不再使用原医保卡。
省社保卡样式如下:
原医保卡(不再使用)样式如下:
二、农村居民医保(新农合)
2018年7月1日起, 医保就医结算只能使用省社保卡(式样见上图),不再使用身份证刷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8年7月1日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面实行省社保卡预存代扣缴费、手机银行网上缴费(启东农业银行或启东农商银行)、到银行柜面实时缴费(启东农业银行或启东农商银行)等方式,镇村经办工作人员不再收取现金保费。
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发放点办理申领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件、申领人身份证件和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档。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社保卡发放点:市政务中心二楼大厅201,218窗口,电话83353385,83107102。
农村居民医保社保卡发放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
( 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