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以来,市卫生监督所会同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重点风险单位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辖区内8家放射源类、移动探伤作业类单位,涉及发电、电池制造、冶金、船舶制造等行业。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是否设置放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是否建立健全放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放射卫生管理档案,是否按规定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是否按规定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卫生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是否按规定落实工作场所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放射防护管理措施等。
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发现大多数单位能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但也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放射卫生培训、未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开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下阶段,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重点风险单位监督检查,将联合检查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
(杨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