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与上海无差别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对接上海门户城市,自2021年以来,启东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科学监管有温度、柔性执法有尺度、净化市场有力度”,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法治化。
科学监管有温度。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全市32个参与双随机检查的部门全部参与了联合检查,共制定检查任务803个,其中联合检查任务255个,检查企业1254家,联合检查占比达58%,涉企检查频次下降30%,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结合本市实际对企业科学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信用好的无事不扰,对信用差的严格监管,初步建立并申报了“分类细标主体库、提升检查精准度”创新项目,在目前无法实现自动精准分类的阶段,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享数据资源,对主体库进行初步分类。大力开展信用助企工作,按照“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提升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企业网上自助修复工作,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重点推进,极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共为企业提供经常异常修复服务799次,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处罚信息7家,通过“南通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小程序自助移出经营异常168次。
柔性执法有尺度。制定出台了《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明确适用免罚轻罚的统一尺度,对一部分在立案核查期限内即已调查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清单中规定免罚要件的违法行为率先推行责令改正,不予立案。2021年共依规处理轻微违法行为209例,其中18例不予处罚,191例不予立案。通过运用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有效提升各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净化市场有力度。抓市场违法行为强执法。“免罚”并非“免责”,实施免罚并不代表违法行为“合法化”,在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的同时通过责令改正结合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督促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拒不改正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对前期实施过免罚轻罚的主体采取追踪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对实施过免罚轻罚又再次知法犯法的主体及时给予行政处罚,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列严违失信名单强监管。自2021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后,第一时间响应上级工作部署,主动联系司法局、法院等司法部门会商初步建立了信用惩戒工作共享协助机制,并在全省办结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为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发挥了示范引领效应。截至目前,已对7名人员作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决定,相关工作在南通地区乃至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