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工作作为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
一是调查与评估相结合。对全市城镇低效用地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摸清低效产业用地底数和分布情况,通过技术手段,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成果,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遥感影像数据、启东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图件、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等各类基础数据,对低效用地实际再开发潜力进行评估。
二是全面清理与先行试点相结合。分析产生低效利用的原因,分门别类制定清理处置举措,并将低效用地集中、产生情况复杂、涉及多个行业的高新区作为先行试点地区,主动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制定清理处置试行方案。
三创新与监管相结合。充分考虑大多数低效用地企业未继续实施建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及违约责任的认识不清,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研究国家用地法律法规,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关于超出建设期未竣工项目免缴违约金问题》的处理意见,约谈有再开发意愿及潜力的土地使用权人,化解其再开发顾虑,通过签署再开发协议并且缴纳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约束企业按时、规范开发建设,实现低效土地再开发,存量土地盘活再利用。截止目前,已有79家单位签订了再开发协议,涉及原土地出让面积3000多亩,并已全部办理施工许可、总平图审批等相关建设手续,其中9家企业已经开始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