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启东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事项继续执行2020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申请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和办理行政应诉、社区矫正等相关事项的通告》(点击了解详情)。
特此通告。
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启东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