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南通市文件精神,发改委对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确定为“红色”等级的33家企业和“黑色”等级的7家企业执行差别水价,“红色”、“黑色”等级的企业自2018年7月1日起加收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0.60元/立方米和1.00元/立方米,执行时间为一年。提高的污水处理费随自来水费和水资源费(自备水源)一并征收,由征收单位负责全部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同时,2家原被评定为“红色”等级的高污染企业,在执行期内经环保部门评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分别达到了 “蓝色”等级和“黄色”等级,自7月份开始取消加收污水处理费政策。(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