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河豚繁殖的季节,也是其毒性最强的时节。为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止河豚鱼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3月16日晚,市市场监管局汇龙分局执法人员分为六个小组,对辖区内消费集中的12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经营河豚鱼案件。
当日晚的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对汇龙镇某大型餐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一楼菜品展示柜和厨房操作间均有河豚鱼,在当事人存放消费者点菜单的结算柜上,发现有写明203和777包间的点菜单上有红烧河豚菜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酒店河豚鱼进行清查。经现场清查发现,一楼菜品展示柜中有18尾活的河豚鱼,厨房内有2条正在红烧的河豚鱼。执法人员依法现场对18尾活河豚鱼和2条已烧制好的河豚鱼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现场进行取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每年我市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市场监管局再次重申禁止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农贸市场销售河豚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河豚鱼;禁止其他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河豚鱼出口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除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监管,严防河豚进入农贸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对违反规定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市场监管局将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局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河豚鱼品种多、毒性差异大,不易鉴别,且在不同生存环境和不同季节时毒性也有很大差别,如果食用不当很容易引起中毒,建议不要食用。市民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河豚鱼。误食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加工、经营河豚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