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下市县长负责制和《粮食应急预案》要求,我市落实粮食应急保供网点23户,有效应对区域突发粮食公共事件,增强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发改委及早明确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对应急供应网点的监管,做到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始终压实企业的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着力服务宏观调控需要。
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应急保供网点的重点监管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供应网点的资格条件是否具备;二是突出经营面积和粮食经营资格,经营质量安全的保证。
监管方式立足“双随机”。将按照“双随机”选择对象的原则和“属地管理、重点抽查、区域覆盖、类型兼顾”的方式进行,从而保证各个应急网点监管面100%。
质量安全实施抽样。监管工作的同时,将委托专业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有计划的落实随机质量抽检工作。同时对抽样样品开展等级判定和重金属(铅、镉)、农残(马拉琉磷、对琉磷)指标开展检验。
监管结果的综合运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继续保留资格。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除责令限时整改外,还将依法处理并同步纳入企业诚信。(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