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名单,我市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市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和质量并重,加大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呈现主体不断壮大、领域不断拓宽、模式不断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累计工商注册登记1013家,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68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合作社80家。已建成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26家、南通级示范社29家、县级示范社110家,72家农民合作社列入名录库。据了解,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南通共有3地入选。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合作社辅导员业务水平、理事长规范发展意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四级联创”(国家、省、南通、启东四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的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民主、财务规范、服务和带动能力显著增强的农民合作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开展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试点工作。
(李欣怡)